新华网宁夏频道3月18日电(记者于瑶)为进一步加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力度,宁夏规定,2012年全区将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100万平方米,改造项目须在采暖期结束后开工,确保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
根据《关于宁夏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的通知》规定,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温控和供热计量改造及热源和供热管网改造。其中,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中门窗、山墙、屋面、北外墙为必改内容。另外,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项目必须同步实行按用热量分户计价收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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