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供暖季结束后,记者从山东省临沂市供热主管部门了解到,各供热企业正在对居民用热量进行抄表,计算计量热费,对于计量热费低于预交热费的用户将尽快予以退费。
29日上午,记者从恒源热力了解到,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目前正通过远程控制,对实行分户计量的用户进行远程抄表。“首先进行数据统计,然后再与用户家中的计量表数据进行核实,同时,小区物业和居民签字确认后,才能确定取暖费退费金额。”恒源热力经理刘向华说。
根据《临沂市供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采暖期结束后,供热企业应于4月30日前将用户在采暖期内的用热量和计量收费额统计出来。同时,5月30日前,供热企业需对预交的取暖费用按照计量收费额进行结算。
“这是城区首次对分户计量用户进行退费。”市供热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从供热计量统计数据看,实行供热计量的用户,单位面积退费额差距较大,总体来看,大约占用户预交费用的十分之一。”
同时,考虑到退费涉及到居民户数较多,热力公司决定将需要退还的取暖费不再一一交到用户手中,而是转移到该用户的热费账户中,作为下一年的取暖费用。
据介绍,今年在结算取暖费时,对居民用户实行“多退少不补”,即按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退还给用户;对非居民用户实行“多退少补”,即按供热计量收费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退还给用户,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予以补交,补交费用最多不超过预交热费的10%。计量收费完善后,热费结算统一实行“多退少补”。
2011-2012年供暖季期间,恒源热力覆盖范围内共有10个小区已实行分户计量收费,面积约38万平方米。同时,2011年上半年,蓝天热力首次对锦绣蓝山小区、广田悦城小区等安装热计量装置,开始分户计量试运行,面积约18万平方米。(王逸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