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537-2162136

呼和浩特采暖分户计量有多难?

2020-09-09 15:21:20浏览:1192评论:0来源:北方新闻网   

      慧聪家居采暖网 心提示在寒冷的北方,采暖关系民生“温度”。但几乎每个采暖季的到来,都会引发一系列供需矛盾。热计量收费,不光在呼和浩特推行遇冷,综观整个北方地区,推行起来似乎都不太顺畅。百姓在观望,供热企业有苦衷,政府部门也有阻力。但是,只要真正把民生放在第一位,或许就能够找到一个三全齐美的办法。 

    对于供热这种带来准公共品性质的行业,无论采取何种采暖计费方式,能温暖老百姓才是最关键的。 

    现状  

    分户计量看起来很美,一些新建的小区分户供暖但未计量收费。 

    2008年,呼和浩特市被列入全国首批供暖分户计量试点城市,同年,自治区发改委出台《关于对呼和浩特市具备供热分户计量的居民用户试行热计量价格的通知》,确定了供热按计量收费的试点住宅小区,并要求试点供热区域从2009年1月15日起正式实行按计量收费。为推动供暖分户计量改革,呼和浩特市规定,新建房屋供热设施的设计应实行分户控制,并预留计量仪表的接口。2008年10月1日以后的新建建筑必须安装热计量装置。目前,呼和浩特市集中供热面积共5509万平方米,其中,实现计量收费装置的面积约273万平方米,既有建筑改造安装计量装置面积约74万平方米,今年已竣工或即将竣工安装计量装置面积约1100万平方米。然而,时至今日,呼和浩特市没有一个小区实行采暖分户计量。  

    呼和浩特市电力小区的居民孙大娘告诉记者,她家现在是分户供暖,如果一家不交取暖费,供暖公司可以针对该用户停暖,不会妨碍其他用户取暖。暖气费是按房屋面积收取,至于计量收费没听说过。据了解,在呼和浩特市的很多新建小区,如学府康都、新希望家园等都是实行分户供暖,但不计量收费,仍按面积收取费用。 

    交警小区的居民叶先生一家长年在外地居住,今年他家100.3平方米的房子交了2214.6元的供暖费。叶先生觉得房子不住人还付这么多供暖费太亏了,打算明年供暖期到来前申请停暖,流程他都打听好了:8月份先向供暖企业提交停暖申请,停暖后仍需交纳30%的基础热源费。对于计量收费,叶先生很期待,他说:“计量收费对我这样的非常住居民而言应该会实惠很多吧。” 

    问题 

    “蹭热族”难避免,硬件设施建设难,计量产品难保准确。 

    呼和浩特市富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乔久令介绍,热能是一种传导性很强的特殊消费品,因此产生了不少“蹭热族”。由于每栋楼的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保温材料厚度以及房屋的朝向、楼层及位置的不同,散热情况千差万别。同样用热,同一栋楼内各家情况相差很大。只要楼上楼下和左邻右舍均正常供热,住在中间楼层的住户就相当于被夹在保温层之间。这样,寒冷的天气中间楼层即使停供暖气,室温也可达12—14℃间,如果能加以空调或电暖气补充,室温可达18℃以上,所以不少用户干脆办了停暖。有多套房屋的人也选择“蹭热”,只要室温能保证暖气冻不坏就行,反正也不住。但是,要在集中供暖系统下维持某种温度,就必须保证有一定数量的暖气“相互加温”。如果今后实行计量供热,多数人家为省钱调低温度,即使少数人家不在乎花钱多少把温度调到最高也无济于事。
  
    企业反而要为了维持这部分住户的取暖温度而提高耗能。  
    另外,在计量采暖的路上,还有一只巨大的“拦路虎”,即硬件设施建设难。虽然规定2008年10月1日以后竣工的建筑工程以及改扩建工程的室内供热系统必须安装温度调节和户用热计量等装置,但目前,呼和浩特有80%以上的集中供热小区仍采用串联方式供热,实施分户计量需对原有的供热线路进行改造。只有实施了外墙、外窗等维护结构的保温改造,并进行了供热计量改造、安装了热计量装置和室温调控装置,采暖能耗水平符合一定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居住建筑,才能实施计量采暖。因此改造难度大、费用高,故改造工作难以进行。有人粗略估算过,老旧住宅供热系统的分户改造,每户费用在5000元左右。这还没有把由改造造成的装修损失计算在内。 

    “要做好计量采暖工作,选择稳定、可靠、信誉度高的热计量产品也很关键,否则会出现一些用户采暖不热或满足不了用热需求的现象。”呼和浩特市城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从事20多年供热研究的专家曹飞说,不少人认为推行分户计量供暖时,只要安装一个热表和温控装置就行,殊不知这是个误区。国家质检总局在公布的2010年第三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中显示,热能表产品八成不合格,很多热能表在真正用于采暖系统后,准确度会大打折扣,甚至没使用多久便失灵。


(责任编辑:管理员  )
下一篇:

供热应尽快实施按计量收费

上一篇:

供热专家5月底云集银川狠挖供热节能潜力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297110671@qq.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