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十二五”期间,我省计划安排10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任务,将会使15万套老房子穿上“新衣”,受益人数达50余万人。
2011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我省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200万平方米。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的管理,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效果和资金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青海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青海省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各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申报情况,于2011年7月及时将改造任务分解到各地区,落实到各单体项目。截至目前,全省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
根据普查统计,截止到2009年底,全省既有建筑总建筑面积为4471.1万平方米。“十一五”期间,全省共投入8300万元,在西宁市虎台一巷、西宁市供热公司家属院、青海能源小区、馨宁小区等完成3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经过对外围护结构的保温改造,更换户内门窗及单元门,安装单元热计量表及温控阀等,住户普遍反映室内平均温度较改造前提高了4-5℃,改造后房屋密封性明显改善,室外噪音干扰和粉尘污染大大降低。同时,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年可节约2.3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5.97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208.8吨,节能减排效益明显。
为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 “十二五”期间,我省计划安排10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任务。据测算,完成1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后,年可节约76.83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99.75万吨,对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将作出重要贡献。 (作者: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