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上午,2011年北京供热节能与清洁能源产业博览会开幕。在展会上,笔者发现不少供暖企业都打出了“通断时间面积法”作为供热收费的手段,该法以每户的供暖系统通水时间为依据。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技术有望于年内在全市推广。 
    据介绍,目前全市使用的热计量收费方式,均是采用用户热表或者分配式计量等装置,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标准为0.16元/千瓦时,用户热费计算公式为:用户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建筑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 
    如果采用通断时间面积法计费,可以避免用户热表累计热值与楼栋热量总表热值之间的误差,更便于市民“用多少热,花多少钱”,能够清楚直观地了解家中的室温和用热量。 
    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采用通断时间面积法计费方式,需要更换现有热计量表,目前还在试用阶段,今后新增加的供热小区有望换新表。 
    此外,据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还表示,5年内将推广“插卡购热”,市民可通过IC卡进行购热。 
    ●名词解释 
    通断时间面积法:以每户的供暖系统通水时间为依据,分摊建筑的总供热量。 
    具体做法:供热单位在用户家中放置室温控制器,测量室内温度,用户也可自行设置室内温度,并通过已经安装的室温通断控制阀,对家中的循环水调节室温。另外,供热单位可以通过市民家中的远程室温控制器,记录和统计各个用户的循环水通断接通时间,按照用户累计接通时间结合供暖面积分摊整栋建筑的热量。 
    具体收费方式:某户计量热费=(某户面积×通水时间/各户面积×各户通水时间之和)×楼栋总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