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2011-2012年采暖期,各设区市所有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必须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据悉,2011-2012年采暖期,各设区市所有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必须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按照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目标要求,到2013-2014年采暖期,各市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要占到本市集中供热面积的30%以上,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另外省住建厅要求,对供热计量及温控装置的选型不能过多、过滥,要相对统一,便于热计量数据的采集、传输、使用和维护管理。要按照“供热计量智能化、系统控制自动化、住户用热自主化、政府监督数字化”的标准,搭建供热计量收费系统和数字化监测调控平台,根据不同天气、不同时间、不同用户的用热需求,实时对热源机组、管网、换热站、终端用户的供热流量、压力和温度等进行在线自动监测和远程智能调控,实现“按需供热、按需用热”,达到最大限度的节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