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能耗增量来源的高耗能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没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环评报告;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到2015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降低18%,比2005年降低35%;市区集中供热率达到80%以上……近日,石家庄市出台《“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业、农业、商贸、交通等领域的节能减排目标及具体措施。
根据《方案》,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围绕这一目标,该市将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没有能耗增量来源的高耗能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没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环评报告;对违规建设的“两高”项目,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实行电力、钢铁、造纸、印染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设施。
发展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到2015年,市区集中供热率达到80%以上。推进燃气市场整合,加快重点燃气项目建设,大幅度提高天然气使用量。到2015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下降到85%以下。积极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以上。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市区建成3个以上、每个县级市建成1个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小区。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年完成改造面积700万平方米以上。落实热计量收费制度,所有新竣工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
开展低碳交通城市试点,构筑以快速、大运量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十二五”期间,将购进环保公交车2760辆,加快淘汰老旧汽车步伐。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
超市、商场等场所推行节能标签,引导居民购买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和消费。
农村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推广使用节能型机械、设备,推进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户用(联户)沼气8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