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的集中供热如何做才能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维护好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昨天举行的《邢台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取各方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
在听证会上,参会的24名代表对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进行论证,表达了各自的观点。多数代表原则同意新《办法》中有关集中供热的条款,如新建小区供暖入住率未达到60%,原则上不予供热等。部分代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有的代表提出,目前本市实行一次性缴清供暖期内所有的采暖费,而既然热量作为一种商品销售,住户能否按月缴纳采暖费。有代表认为,有关庭院管网分配不清,建议适当分配供热企业与用户的责任。有代表提出,政府能否考虑建立相应的机制,通过一定的措施,既约束供热企业,也约束居民正规使用散热设施和热水器等,保证供热质量。
听证会结束时,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与有关部门将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报市政府审定,最终结果将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