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从今年起,陕西将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制度。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陕西各地要加大供热计量收费工作力度,务必在今年采暖季以前,制定出台供热计量收费实施方案和时间表,并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全面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据了解,陕西已提出了供热计量改革的目标任务,即从2010年开始,新竣工建筑(2007年10月1日以后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到2013年,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十二五”期间,地级以上城市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其中2011年完成124万平方米改造任务。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经决定,从本月开始,陕西将对2007年10月1日以后的新建建筑分户供热计量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的,将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以及竣工验收备案部门责任,采取降低或者吊销企业资质的方式进行处罚。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陕西全省各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供热总面积的比例低于25%的城市,不得申报园林城市;已获得称号的,要在2012年7月前整改达标,否则将被摘牌。
(责任编辑:郭虹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