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黑龙江省建设厅召开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工作会议,要求做好8项工作,助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工作。 
国家在“十一五”期间给黑龙江省下达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是1500万平方米,要求在2008年~2010年的3年中必须完成。会议指出,为按时完成任务,要做好8项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把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作为建设工作的大事来抓。二是要加大节能改造项目落实力度。三是要加强对节能改造资金的管理。四是要加强对节能标准、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把工程项目的立项、竣工验收、节能效果的检测关。五是要继续抓好哈尔滨、大庆等市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试点工作。六是要做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参与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积极性。七是要及时调整全省各市、地、县之间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任务指标。八是要全面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