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集中供热领域大普查已全面展开,供热企业正以房产证为基础对居民供热面积进行公示和确认。居民如对公示供热面积有异议,需抓紧时间反映,也可请第三方进行测算,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各供热企业将房产证上的套内面积,结合阳台封闭与否和安装供暖设施与否进行调整,确定为市民集中供热交费面积并进行了公示。张贴公示的区域主要为社区公示栏、单元门口等。
    按照最新的供热费计价办法,封闭式阳台安装供热设施的,按阳台全面积计价收费;封闭式阳台未安装供热设施的,按50%计价收费;未封闭的阳台不收费。阁楼和假层安装供热设施的按全面积计算收取,未安装供热设施的不收费。值得一提的是,在上个供热季收费时,由于缺乏相应数据,供热企业按居民阳台占套内建筑面积的5%在总热价中给予了核减,今冬供热季将是首次按核实后的面积据实收费。
    记者采访获悉,不少市民对公示的供热面积表示了异议,主要是同样的户型却出现了不同的测算面积。对此,市供热办建议,如果市民对测算数据存有异议,可请房管局、质监局等第三方机构前来测算,费用由当事双方中的错误一方承担。据悉,供热企业在公示供热面积时,同时公示了联系电话。如果市民还有疑问,可咨询济南热电温暖热线67812319,也可以咨询济南热力客服热线86911206。
    市供热办有关人士表示,因煤、电、油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我市去年对城市居民供热价格进行了调整,预计今冬供热价格不会调整,仍为26.7元/平方米。今年冬季,我市还将在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部分小区内试点热计量收费,着重考察超声波热计量表和悬仪热计量表的性能。(记者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