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兰州市出台了《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该市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 
依据该方案,兰州市将用3年的时间完成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逐步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对既有居住建筑的采暖系统,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按照“分户计量、分室控温”或“分户控制”的方式进行改造。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新建建筑,一律按要求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并逐步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由用户直接向供热单位交纳采暖费,凡是没有安装分户计量及温控装置的新建建筑一律不得入网。同时,把低保户采暖费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实行社会保障补贴制度。 
此外,该市还将逐步优化城镇供热的热源布局,严格控制分散小热源建设。重点推进大型的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合理确定供热范围,有计划、有步骤地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房;对暂不能实施集中供热的区域,积极推广采用洁净能源供热。建立以单位经营能力及承担社会责任能力为依据的准入、退出机制。凡供热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下、单台供热锅炉容量在每小时10吨以下的供热单位,在其经营项目按供热规划进行并网改造后仍达不到条件的,要求逐步退出供热市场。对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较差的供热单位,采取政府接管或令其退出供热市场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