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人从24日召开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黑龙江汇报会上获悉,哈尔滨市把热费补贴暗补变明补制度改革和完善供热保障制度作为启动供热体制改革的切入点,经2007年9月市长办公会和2008年9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哈尔滨市热费补贴由“暗补向明补”转换过渡拟采取“两步走”。 
    这两步是:第一步,在原政策框架下,把单位应给居住城市供热住房的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报销的热费发放到个人;第二步,多渠道筹集热费补贴资金和供热保障资金,在资金基本落实的前提下适时启动“暗补变明补”。该方案现已上报省政府审批。 
    据了解,近年哈尔滨市先后制定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职工热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哈尔滨市职工热费补贴办法》和《哈尔滨市城市供热保障办法》,并分别征求省建设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厅等部门意见。由于供热体制改革属于公共政策调整范畴,涉及到分配关系的调整和个人的切身利益,如果热费改革一次到位,不仅供热保障资金缺口较大,且财政压力巨大。为此,哈尔滨市热费补贴由“暗补向明补”转换过渡拟采取“两步走”。 
    目前,哈尔滨市供热保障范围包括居住城市供热房屋且是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民政定补优抚对象、失业救济对象、市属国有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无工作单位的建国前老军人、国有关停破产企业离休人员、进入社保领取养老金的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七种人”家庭。自本供热期开始,哈尔滨市实行了供热保障对象档案网上录入、网上认定、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确保了热保审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预计本供热期全市热保补贴资金达8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