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供暖季到来之前,全国供热计量改革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天津召开。此次会议被权威人士称为“是一次对供热改革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重要会议”、“供热改革迎来了决战时刻”。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目前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完成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的有11个,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城市也进行了“暗补”变“明补”改革。北方地区132个地级城市有88个城市完成了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占67%。实施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实现了“谁用热、谁交费”,确立了“热”是商品的意识。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市场机制的基本建立,不仅是供热体制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而且也为实施供热计量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每年新建建筑约4.75亿平方米,其中70%%没有安装供热计量装置。从2003年建设部等八部委下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来的4年间,累计约有13.3亿平方米的新建建筑达不到热计量收费的要求,无法实施按实际使用热量收费,造成“节能建筑不节能,用户节能不省钱”。用户家中无人也不关暖气(或者是没有办法关)、开窗散热等现象仍然十分普遍,用户没有节能的积极性。 
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全国节约2.4亿吨标准煤,建筑节能要完成1亿吨标准煤,占40%,其中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热计量和节能改造节约1600万吨标准煤。在建筑节能中,供热采暖节能必须承担至少三分之一的任务指标。 
目前,北方地区供热采暖能耗高、比重大。据统计,全国目前供热采暖耗能全年约为1.3亿吨标准煤,占全社会总能耗的10%,北方地区约占总能耗的20%。北方地区城镇既有建筑65亿平方米,集中供热25.2亿平方米,其中大部分为非节能建筑,平均耗能是气候相近发达国家的2~3倍。供热采暖能耗高,除房屋保温性差外,缺乏计量和温控装置是主要原因之一,导致热浪费15~30%%左右。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可以提高供热效率和用户行为的积极性,直接降低供热能耗。实践证明,仅对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并实现收费后,约可节能20%%。如果对集中供热的25.2亿平方米建筑实行热计量改造,实行按热量收费,每年可节约1260万吨标准煤。如果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和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同时进行,节能的潜力可达50%%,即每年节约3150万吨标准煤。 
业内人士指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是检验节能建筑是否节能的最直观、最有效的手段。如果建筑的耗热量没有超过耗热指标就是合格的节能建筑,反之就是不合格的节能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后,如果新建建筑再不合格,老百姓是绝不会答应的。目前新建建筑热计量欠账达到70%。实施供热计量后,新建建筑热计量欠账至少可以控制在5%以下。这样,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不仅可以有效解决新建热计量欠账的问题,而且还可以大幅度提高节能建筑达标率。 
因此,供热计量改革被视为深化供热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同时,供热计量改革也是落实节能减排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自开展供热体制改革以来,各地积极进行供热计量改革。天津、承德、兰州等30多个城市,对1000多万平方米建筑开展了供热计量试点,部分城市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天津市经过多年认真探索,已建立了从设计、施工、验收到运行管理的一整套的供热计量监管机制,试点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今年将突破500万平方米;河北省承德市热力集团自觉把企业摆在改革主力军的位置,自筹资金对供热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实行计量收费后,大多数用户节省了热费,平均每户节省热费288元,老百姓得了实惠;兰州市榆中县积极筹措资金,对既有建筑和供热系统进行热计量改造,3年来供热单位在能源不增加的情况下供热面积由103万平方米扩大到了128万平方米;北京市在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48个单位、366万平方米的公建中实行了热计量收费试点,平方米耗热量比公建平均耗热量降低40%以上;辽宁省政府高度重视供热计量改革,10个厅局联合发文,统一部署全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内容和目标。此外,吉林省长春,山东省威海、德州,山西省太原,河南省濮阳,内蒙古自治区包头,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乌鲁木齐等城市也积极开展了热计量改革。 
各地实践证明,供热计量改革节能效果明显。实施热计量并进行按热量收费后,促进了供热、用热双方节能,供热单位能耗指标大幅度下降,可以实现供热系统节能20%以上;在实施热计量改革的地区,70%左右居民通过行为节能节省了热费支出,得到了实惠,热计量改革得到了居民的支持。
目前,供热计量技术已经成熟,热分配计、户用热量表加恒温控制阀这种计量方式在我国经过长期、一定范围的试验,已取得成功,具备了全面推广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