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济南市停止供暖,山东省2007-2008供暖季已结束。从省建设厅获悉,供暖结束后,山东省将全面启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在17市选择34个县市区作为省级热计量改造示范项目,力争“十一五”末,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大城市完成热计量改造的35%,中等城市完成25%,小城市完成15%。 
    据了解,日前威海市、德州市、招远市已被建设部列为第一批12个国家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根据要求,2008年威海市要达到供热计量收费面积为100万平方米,德州市100万平方米,招远市50万平方米。各示范城市到2010年底必须完成国家、省分配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的任务。 
    07年颁布的《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系统,应当安装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对既有建筑供热系统则逐步进行改造。省建设厅有关人士介绍,从试点情况看,供热计量技术具备了全面推广的条件。今后新建建筑未按新的建筑节能标准对供热系统进行设计施工的,建设部门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房产部门不得颁发房产证。 
    供热计量改造可通过多种工艺方式实现:如分户安装热量表模式,对既有公共建筑在室外设置热量表,对居住建筑把上下串联的供热系统改为分户循环方式,并安装户用热量表;集成计量模式,采用智能分时平衡调节阀,实现楼内供热平衡、定时自动供暖与调节,在楼宇的热力入(出)口安装热量表进行楼宇计量;热分配计分摊模式,对既有采暖系统为单管顺流式的,加装跨越管,每组散热器安装热分配计,每个热力入口安装热量表。 
    目前山东省共有110多家供热企业,设市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近40%,70%以上建筑没有安装供热计量装置。根据省建设厅发布的方案,通过推进墙材革新与节能改造,“十一五”期间山东省要实现建筑节能2200万吨标准煤。其中,供热采暖节能约能承担三分之一的任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