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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暖体制的效率损失的分析

2020-09-09 15:18:21浏览:944评论:0来源:供热采暖论坛   

从多个角度分析集中供暖体制可能的效率损失

在中国现在的大多数小区,特别是原来计划经济下的单位小区内,大部分都是集中供暖。要么单位自己烧小锅炉,要么使用供热公司的暖气。在集中供暖的小区内,暖气的运行模式一般是每个单元一个阀门,热水首先供到顶楼,然后顺着管子往下流动,从而每个房间内都能够有热水经过,加热房间。集中供热似乎具有规模经济,但具体分析这种做法不仅没有效率,反而会造成极大的效率损失。本文将从业主、供热公司和社会的角度分析集中供暖体制可能的效率损失。

  一、几种效率损失
  从业主的角度讲,集中供暖具有安全、省心的特点。业主只需要缴纳取暖费即可;集中供暖大多数使用热水循环的方式加热房间,非常安全。但是,从成本和收益的角度讲,集中供暖可能会给业主造成效率损失。以济南市某小区为例,集中供暖的收费价格为20元/平方米•供暖季度,即在一个供暖季度内,每平方米的房子要收取20元左右的暖气费,一栋lOO平方米的房子的费用就得缴纳2000元。

  从替代性的取暖方式看,可以烧蜂窝煤或者用空调或电暖气。烧蜂窝煤的成本比较便宜,每块蜂窝煤的价格大约在0.4-0.5元,一个冬季大约需要1000块蜂窝煤,大约需要500元。蜂窝煤可能不会使所有的房间变暖,但我们往往并不需要每个房间都很暖和,比如吃饭的时候餐厅暖和就可以了,睡觉的时候卧室暖和就可以了。用空调或电暖气的话,一台1500瓦的空调或电暖气,每天运转10个小时,大约用15度电,成本为8元钱,一个冬季算100天的话,大约为800块钱。这样算下来,采用暖气的替代性取暖方式——自己烧煤或者开空调,将比缴纳暖气费划算得多。同时,在城市中的大部分家庭,白天家里基本没人,但暖气却一直开着。甚至在一些家庭,一段时间内家里都不会有人,比如春节期间到国外旅游,但暖气却一直开着。也就是说,在集中供暖体制下,不论业主是否在家,暖气的消费都是强制性的。这实际上就造成了供暖的效率损失。

  从供暖企业来说,许多供暖企业经常宣称微利或者亏本,抱怨暖气费收缴不起来,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设备闲置。这样,集中供暖方式对供暖企业来说似乎也不划算,其运作经营就是一种效率损失。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集中供暖也存在巨大的效率损失。以笔者所在的山东省济南市为例,11月初就开始供暖,一直到次年的3月中旬,而开始供暖时的气温一般都在10摄氏度以上,甚至还没有穿毛衣,但已经开始供暖气了。到了晚上,在房间里面就热得“难受”。到了次年,一般立春之后,房间里就不是非常冷了,特别是到3月份的时候,许多人已经开始穿短袖了,结果房间里面的暖气还开着。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在开始供暖的初期和供暖快结束的时候,一方面房间内暖气在供暖,另一方面却要开开窗户流通空气,释放房间内的热量。同时,集中供暖还存在暖气过热的情形,许多地方“夏天‘冻死’人、冬天‘热死’人”。夏天在房间内需要穿毛衣,空调温度太低;而冬天暖气太大,只需要穿衬衣就足够了。因此,这就出现了既大量燃烧能源制造暖气,又不得不承受暖气“过热”的负面影响。很明显,这是一种典型的能源和资源浪费。

二、国外的经验及启示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集中供暖体制下,业主、供暖企业和整个社会都要承受效率损失,业主可以使用更便宜的替代性取暖方式,供暖企业总是宣称亏本或微利运行,而整个社会也不得不承受集中供暖的效率损失。
  由于业主可以找到更加便宜的取暖方式,就不愿意缴纳取暖费,因为其他的取暖方式既便宜,还可以自己控制。另一方面,由于这种每个单元一个热水总阀门的控制方式,在一个单元内即便不交取暖费,只要有的业主交了,就可以“搭便车”,从而业主缴纳暖气费的动力较小。业主选择替代性取暖方式,而不缴纳暖气费,实际上就体现了一种市场选择结果,正是校正集中供暖效率损失的一种有效方式。因此,从集中供暖各方遭受的效率损失看,这种体制也必然会被市场淘汰。

  在中国,集中供暖实际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相当于单位或政府提供给居民的一种福利。.在单位小区内,单位供热,包括办公区、宿舍区都采用一套管网。传统体制下。居民楼大部分都是单位修建的,住户大部分也都在一个单位,这种做法是可行的。然而,随着商品房的日益增多,小区也不再是个别单位的,而是分散的居民认购的。许多居民由于享受习惯了原来单位的集中供暖,而对原来单位集中供暖不需要交费,根本不知道集中供暖的价格,而一旦购买了商品房,由物业公司供暖并收取高昂的暖气费的时候,居民无论从内心还是实际上都不情愿接受。当出现物业公司收不起暖气费而不供暖和暖气供应不足,暖气不热的时候,又可能导致上访等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国外,有些国家也采用集中供暖,但为了提高供暖效率、隆低能耗.采取了与我围不同的做法。有的国家限制供暖期的室内最高温度,如瑞典的暖气设备最高温度设定为25摄氏度;芬兰住宅和办公室的供暖温度可保持在20至22摄氏度,商店和工厂车间保持在18摄氏度;德国政府向公众建议的温度分别为:卧室16摄氏度,起居室20摄氏度,书房22摄氏度,浴室24摄氏度。与此相关,相关国家在集中供暖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按户计费,如芬兰、瑞典等。同时,在这些国家中,供暖时间没有统一规定,是否接受集中供暖也没有统一规定。供暖时间要根据室内温度来决定,在瑞典甚至夏天出现了10摄氏度以下的情形,也会供应暖气。家庭居民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集中供暖或者单独供暖,在韩国集中供暖或单独供暖的费用基本相同。


  国外的经验至少给我们两点启示:第一,完善的管网设计,保证每个用户可以独立选择是否接受集中供暖;第二,供暖时间的确定、室内温度要灵活掌握,以保证室内的温度既不会太高,也不会太低。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现行的集中供暖做法可能有比较严重的效率损失,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许多地方已经出台了一些办法,改变现行的集中供暖方式。比如实行一户一表,按照居民户的使用量计费,这种做法可能需要花费大量的初始成本,却可以解决长期问题;一些新建小区根本就不再考虑集中供暖问题,而是由各户自己解决,可以采用空调或电暖气,或者采用燃煤供热等等。这些做法都体现了市场选择的结果,可能会成为中国未来集中供暖体制改革的方向.

(责任编辑:li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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