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湖北省住宅质量验收将不再仅仅抽检,而是实行“分户验收”。开发商交房前必须出示验收记录,否则购房人可拒收。
新近出台的湖北《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将于6月1日起实施。按规定,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包括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门窗安装、防水工程、建筑节能、给排水、采暖系统、室内电气工程质量等9个方面。
已选定的物业公司应参加分户验收,已经出售的住宅可邀请业主(住户)参加。验收不合格,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达到安全使用要求的,严禁验收。
此前,湖北省对商品房竣工验收采用抽检的方式,抽检率仅10%。易造成一些质量不合格的住房“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