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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季室温低于16℃将按照标准分档赔偿

2020-09-09 14:54:49浏览:1096评论:0来源:生活日报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25日上午正式宣布:供热不达标居民用户可按室温不达标天数、受影响供热面积、室温不达标程度等来计算减收的取暖费。据悉,这是济南市首次大规模对供暖季中出现的低温不热问题进行赔偿。 

    25日上午,济南市市政公用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07—2008采暖季,省城部分地区,尤其是东部地区多次出现因热源不足而导致居民室内供热温度不达标的情况。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作为东部热源的黄台电厂因设备和煤质等问题而频频出现故障。”这位负责人说,针对这种情况,济南市市政公用局和济南市供热办进行了走访和检测,众多供热不达标的居民用户也一致要求有关方面给予赔偿和答复。 

    随着25日零时集中供暖正式结束,由济南市市政公用局起草的采暖费减收赔偿意见也于同一天出台。根据赔偿意见,市政部门将按用户室温不达标天数、受影响供热面积、室温不达标程度合理计算减收供暖费,室温低于16℃的,按不同标准分档进行赔偿。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此次出台的赔偿标准只适用于本次赔偿。在刚刚过去的这个供暖季,省城所有因为供暖不达标而进行赔偿的都适用这个标准。目前赔偿工作已经展开,预计两个月内完成。 

    此外,济南市市政公用局还将把各供热企业的联系方式公布给广大市民。如果市民对该赔偿标准有什么疑问,都可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双色冰淇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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