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07年起草制定完毕的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热量表》(CJ128-2007)即将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为结束我国延续了50年的福利供热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而制定的第一个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热量表》(CJ128-2000)同时废止。这意味着我国的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经过近五年的深入攻坚,已经进入关键的配套设施建设及产品批量生产阶段,以市场为主导的供热采暖按计量收费的热商品时代即降开始。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福利供热制度,该制度始于上个世纪的50年代,参照前苏联的模式,我国初步建立了有计划特色的住宅锅炉供热体系。随着经济体制逐步由计划向市场转变,原有的供暖体制已经无法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为适应供热体制改革的需求,摸索适合我国城镇集中供热的经验,建设部于2001年2月5日发布了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热量表》(CJ128-2000),并于当年6月1日起实施,供相关企业研发生产相关产品之用。
2003年8月,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国务院8部门印发了《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停止福利供热,谁采暖、谁缴费;老百姓用多少热、交多少费;引入竞争机制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证城镇生活困难家庭冬季采暖”的基本思路;在“三北”地区的1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成立了供热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确定了黑龙江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辽宁的鞍山,吉林的长春等12个城市为改革试点城市。以“改革单位统包的用热制度,逐步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和货币化,变暗补为明补”为主要内容,以“稳步推进城镇用热商品化,实现供热社会化”方向的供热体制改革在“三北”地区拉开帷幕。2006今年7月5日,建设部又出台了《关于推进供热计量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供热计量收费的目标和时间表。经过近五年的改革进程,目前包括政府办公楼在内的既有建筑已基本完成了供热计量改造,而新建建筑也都是在热计量设施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前提下开工建设,在符合供热计量标准要求的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已经进入计量设施量产及安装调试的冲刺阶段。
在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取得丰硕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供热计量的实践需求和近年来相关理论的深入研究,建设部发布了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热量表》(CJ128-2007),并决定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该新标准在我国是第一个有实践意义的热量表产品行业标准,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起草,在国内热量表研发生产一线有丰富经验和突出成绩的河南新天科技有限公司应邀参与了具体的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