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艳
11月29日,家住蛟河市首钢三期居民楼的曾先生打进本报热线说,他家所在的小区安装了供热热量表。小区居民都觉得按表计热收费,公道、合理。但让他们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热量表的钱要由居民自己出呢?
曾先生的质疑是否有理?相关部门有何说法?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居民反映:
1500元全由住户出合理吗
提起1500元买了个热量表,家住蛟河市首钢三期居民楼的七八百户居民十分不解。住户曾先生说,按照当初与开发商的协议,首钢三期应该于2008年12月底竣工。由于种种原因,首钢三期2009年5月才交工。该楼盘交工后,开发商向每个住户收取了1500元热量表的费用。
为此事,住户曾联名找过开发商——蛟河市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蛟河市物价部门以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而各方给居民的答复不尽相同。
蛟河市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答复说,钱已由企业交给政府部门了,得让政府先把钱退给企业,再由企业退给居民。
蛟河市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这是不合理收费,应予以退费。
蛟河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说,企业应予以退费,并予以协调解决此事。
主管部门:
协调开发商退费
这一事件中的开发商、政府相关部门持何种态度?记者电话采访了首钢三期开发商和蛟河市政府相关负责人。
蛟河市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黄姓副经理表示,他们对住户的收费是按吉林省建设厅、吉林省发改委相关文件执行的。相关部门并没有让他们退费。至于收费是否合理,黄副经理一再表示,收费是有据可依的。
对于开发商坚持热量表收费有据可依的说法,蛟河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严格来说,热量表收费不合理。但因为首钢三期是成片开发的楼盘,安装热量表收费是企业自主行为,政府部门只能出面协调,做工作,督促开发商退还不合理收费。
至于蛟河市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到的热量表收费是按照吉林省建设厅、吉林省发改委相关文件执行的,这位负责人表示,开发商所说的文件他们目前还没有看到。对于不合理的收费,蛟河市政府的态度非常明确,协调开发商退费,给老百姓一个说法。
市供热办:
热量表收费应“三合一”
据了解,按热量表计热收费,早已列入城市供暖改革计划。城市供热,按实际消费热量多少收费,比目前实施的每户按面积收费更加合理,一方面一些市民再也不必因冬天暖气不热而抱怨,另一方面还可以因此节省大量能源。
对于热量表的收费方式,市政府供热办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市个别新建小区也在进行热量表计热试点工作。
按照热量表推广阶段的指导意见,热量表的费用应由国家投资、供热企业出资、住户承担三部分构成。热量表分进口、国产两种,价格都在千元以上,但无论是哪种热量表,都不应由住户独自承担,供热企业单独向住户收费也是不合理的。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蛟河市首钢三期热量表收费一事应由蛟河市供热办负责监管,以当地政府部门要求为执行依据。
蛟河市首钢三期的热量表不合理收费能否退给居民,相关部门将如何予以监管?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