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连坐”、“供热温度不达标”、“自管站供热质量差”……近年来每到供暖期,围绕城市供热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多。来自德州的省人大代表邢建刚在对供热情况进行调研后发现,供热中的矛盾正在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
    “例如2007年省政府出台的《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中对一些违法行为规定太少,且缺少必要的罚则,也就是明知有些行为违法,但没有强有力的手段。”邢建刚在议案中列举了目前山东省在城市供热方面存在的三大弊端。
    除了处罚力度不够外,邢建刚表示现有的《办法》对供热方和用热居民的利益保护的不够,冬天降温时很多居民家里温度不达标时,用户只能投诉无法起诉,而供热费难收甚至恶意欠费等现象的存在也制约着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
    “建议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尽快研究出台《山东省城市供热条例》。”刑建刚代表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规范山东省城市供热运行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用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山东省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据悉,该议案成为大会议案后将交由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 (王善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