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08年度~2009年度的供暖期结束了。这个冬天长春供暖怎么样?
■6128条热线说冷暖
从2008年10月份长春供暖开始至2009年4月8日16时,本报96618新闻热线共接到相关供暖热线6128条。收费和温度不达标方面的问题,仍是这个采暖期的投诉热点,占供热投诉总量的83%以上。从3月1日,本报热线就陆续接到“停供”的反映。截至4月8日,共有169条热线反映这个问题。
■小锅炉房占投诉首位
长春市供热办主任郑海义说,刚过去的采暖期是供暖单位最为艰难的一年,煤炭价格上涨,供热企业压力巨大。
目前长春市依然存在小锅炉房,从投诉量看,小锅炉房依然占投诉量首位。总体上看供热行业是向前发展的。
■完成千户居民测温
记者从长春市供热办了解到,在上一个采暖期,相关部门到上千户居民家测温。暖气不热测温要两次,每次需要15分钟,任务艰巨。郑海义说,对于暖气不热测温退费,长春已走在沈阳和哈尔滨前。在下一个采暖期,供热办将加大测温力度,争取达到公平、公正。
■争取集中供热为主
郑海义说,目前长春有2100多处小锅炉房,供热设施普遍老化,国企改制和开发遗留问题造成供暖弃管的情况依然存在。随着长春市热电三厂和一些区域锅炉房的建设,长春市争取实行集中供热为主,大型区域锅炉房为辅,逐渐取消小型锅炉房的供热,争取做到供热质量全面提升。
■4月末前办结退费
眼下,市民最关心供暖不达标如何退费。记者从长春市供热办了解到,按照以前做法,供热企业应该从供暖期结束开始,到4月末前完成退费工作。
热用户可持供热单位与热用户协议的检测结果或长春市供热管理部门调查处理裁定书、采暖费专用发票原件,到供热单位领取退回的热费。如果供热单位不按规定退费,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有权责令其按规定退费。对拒不执行的,居民用户可凭有效测温受理记录和长春市供热管理办公室裁定书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没有测温记录,能退费吗?近日,本报接到不少类似电话。长春市供热办表示,没有测温记录很难退费。但供暖单位承认暖气不热是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或经过协调供暖单位认账的,可按照规定来退费。
温情提醒
■停热一周内不要改管线
停止供暖后,供热用户也不要将暖气片和管道中的水放掉。这是因为暖气片和管道中的水是经过防腐处理的软化水,可有效隔绝空气对暖气片和管道的腐蚀,可延长暖气片和管道的使用寿命。此外,供暖结束一周内不要改装暖气管线,因为多数管线内都留有余水。
■关紧暖气排气阀
供暖期结束,管内会存在一些杂质和铁锈,供暖单位一般都利用这段间给管道内加水冲洗,而这种冲洗一般不通知居民,所以居民应将家中暖气排气阀关紧,以防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