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北京市将有1800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实行热计量收费,同时还有近100万平方米的居民小区实行热计量。试点热计量收费的居民用户,全部属于北京热力集团的供热用户。目前热力集团正在进行计费的“热表”改造和调试,陆续在试点地区安装并与用户签订热计量收费合同。
    市供热办主任郭维圻表示,热计量收费只是一种收费方式,和现有的按照面积收取供暖费相比,并不一定会降低能耗和供暖费。“安装了计量表后,居民离家后可以关闭自家的供暖设施,但是周边居民家庭里的热量,仍会通过热传导的方式,为该户居民提供热量。如果想通过居民的节能行为达到降低取暖费的结果,就必须对供热设施以及居民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所以北京市在推行对居民的热计量问题上非常慎重。”据悉,目前在居民小区进行的热计量试点,均是用来进行数据测算,并没有按照实际的热计量表进行收费。
    按照规定,2009年政府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要完成供热计量系统改造,率先实行按热计量收费;2010年1月1日起竣工的居住建筑须按热计量收费方式销售,在商品房销售和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建筑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但不会在现有的居民住宅中大规模推行供暖计量收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