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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报停费拟下调 征收标准为总热价的15%

2020-09-09 15:59:40浏览:780评论:0来源:网络   

  本报9月18日讯 18日,本报《 供热价格拟上调至27.2元/m2》一文见报后,引起市民极大关注,不少市民询问暖气是否可以报停。记者多方了解获悉,今年,省城有望出台暖气报停的方案,分户控制的用户或整单元、整幢楼申请停止供热的用户,都可以申请报停,报停费也有望降至15%。不过,这个方案还需继续论证后才能公布。
  目前,省城居民供热价格为22.2元/平方米,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居民想进行暖气报停,有关部门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一般都不予受理。即便一些小区可以报停,供热部门也都收取7.8元/平方米的报停费,这让不少市民感到价格有些偏高。
  18日,不少市民询问,今年供热价格上涨后是否可以进行报停?对此,有关人士解释说,根据有关部门的建议,今年居民可以申请报停,但申请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分户控制的用户;整单元或整幢楼申请停止用热且具备单元阀控制的热用户都可以申请报停。
  根据建议,凡符合这两条规定需要报停的居民用户(房屋所有权人),应于当年4月1日至9月30日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停用热申请,经供热单位审核同意后,办理停热手续,并由供热企业报市供热办备案。停热时间为一个采暖季,即当年的11月5日至次年的3月25日。
  凡符合上述停热条件的居民用户,在办理停热手续时,应向供热单位缴纳热网运行成本费,其征收标准为总热价的15%。如果以今年听证的供热价格27.2元/平方米计算,报停费是4.08元/平方米,一个90平方米的房子,报停后需要缴纳费用367.2元。
  有关部门表示,这个报停方案正在最后的论证中,在广泛征求市民、经营者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才能公布。 

(责任编辑:wp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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