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包头市除对已经安装热计量表的用户全部实施热计量收费以外,还将选择市委、市政府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香格里拉酒店等商业建筑及部分居民住宅为热计量收费试点,实施热计量收费。 
       截至2007年底,包头市共有民用建筑5800万平方米,已安装1007套热计量表,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从今年1月1日起,包头市所有新开工工程,热计量设施必须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实现热计量收费创造条件。对达不到供热计量标准的建筑工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供热单位将不予供热。今年,包头市计划采用分户供热计量收费试点的项目任务已经分解到各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相关部门正在进行现状调查和制定实施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工程将于采暖期前完成。为确保热计量工作的顺利实施,包头市将对被列为热计量试点工程的、不符合热计量收费要求的现有建筑全部进行节能改造和热计量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