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30%的住宅要实现计量收费
每日甘肃网4月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 甄燕红)近日,我市下发《2017年供热计量工作要点》,就今年全市供热计量工作做出明确要求:以落实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措施为着力点,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强制性规范标准及“两部制”计量热价政策,坚持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设施配套同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供热计量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设施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全面推进供热计量,力争住宅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30%以上。
全面落实“两部制”热价政策
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及时调整完善“两部制”计量热价。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和价格监督机构将“两部制”计量热价政策的执行情况列入执法监督重点,及时组织开展供热计量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检查台账;对存在问题的组织质监、建设、供热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认真分析原因,彻底查找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各职能部门按职责督促抓好整改,达到计量收费条件,全面落实计量收费;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各类供热计量收费违法行为。
市、县(区)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管理机构配合价格管理部门加强热计量价格管理,督促供热单位开展供热计量政策和知识宣传、及时公布热表底数和用热量及计量热费、按时完成热费结算,制订和推广使用统一格式的供热计量收费结算单,使供热计量收费公开透明,让热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等规范标准。建设行政审批部门从初设方案核准、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许可证发放等环节严把节能计量关,切实提高施工图质量。发改、房产部门加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管理,在项目方案设计阶段严把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关,确保项目符合规范标准,达到计量收费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加强施工和工程验收监督等环节的把关,不仅要把关是否有计量装置,更要把关安装是否合理、质量是否合格、是否有检测报告、温控阀是否自动恒温阀等,坚决杜绝未取得检测报告、不具备应有功能、达不到技术标准的热计量表、恒温阀和水力平衡等装置安装使用;建设开发单位严格按施工图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节能验收前要按技术要求进行调试、联合试运转,并取得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同时,落实好供热单位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的选购安装权,组织供热单位参加节能专项验收监督,供热单位对供热计量装置的采购安装和质量有异议的项目,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确保新建工程项目全部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供热计量收费的条件。
加大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计量改造
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步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同步进行供热计量改造。不合格工程和不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不得拨付财政奖励补贴资金,确保节能工程的质量和供热系统达到计量收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