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热计量改革是由按面积计价收费向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转变,可达到节能环保、降低供热成本的作用,促进资源高效合理使用。
而省政协委员刘学林认为,目前黑龙江省城市供热计量的现实情况并不乐观,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热企垄断经营以及相关规定尚不明确等制约了供热计量收费。他建议,政府应将计热表建设与住宅审批挂钩,加大民用住宅的供热计量安置比率。同时明确相关规定,加快我省供热计量收费的推进。
刘学林表示,新竣工建筑热表安装情况让人堪忧。2012年1-10月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竣工建筑未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占总量的30%,个别省安装比例低至8.6%。当前,黑龙江省供热企业普遍按面积收取热费,这种收费方法严重影响城市供热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造成热能巨大浪费。
刘学林认为,造成按表收费“有名无实”的这种现状,首先是政府及供热主管部门对城市供热计量改革认识不足。同时,供热行业垄断经营也成重要原因。目前省供热企业基本上为垄断经营,习惯于老的按面积收费模式,对夜间或低温区域的低用热量面积仍然按照正常供热面积收取取暖费。
另外,部分城市热量单价不明确也成了问题。www.china-heating.com了解到省供暖城市中,尚有部分城市对热量单价确定和采暖期热费收取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或设置不合理,造成供热计量改革难以推行。
建议:应尽快明确相关机制
刘学林委员建议,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供热计量管理规章及实施细则,确立供热计量闭合监管、责任主体、收费管理、能耗统计和定额等制度,并建立约束和激励机制,将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同建设项目审批挂钩。同时加强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工程监管,保证新建建筑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分户计量收费的要求。
另外,建议发改委和物价部门根据黑龙江省省供热成本和实际情况,确定城市供热计量的单价,作为城市供热计量收费的依据。要求热企按照计量仪表的数据和单价进行热费核算和收取,充分调动用户行为节能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