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各旗县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地确定改造模式,建立了政府机关部门、供热企业、物业公司、居民业主等沟通协调机制,并与老旧小区改造相结合,赤峰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取得实效。节能环保效益明显。据测算,2012年赤峰市156.2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通过节能改造,可实现年节煤2.56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6.8万吨,有效地降低了环境污染。已完成改造的区域范围内,在不增加热源的情况下,增加了供热面积,不仅有效地缓解了赤峰市供热能力紧张状况,同时还可以减少新建热源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的投入。
民生效益显著。2012年赤峰市通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让2.3万户居民家庭、8万余人受益。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据调查,改造后居民房屋比同地段没有改造的房屋每平方米增值约600至1000元,政府少量的资金投入,使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取得了大幅度增加。室内居住舒适度明显提高,据入户调查和测量,改造后的住宅冬季室内温度普遍提高4至8摄氏度,一些原来达不到采暖温度要求的住宅,室内热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百姓满意度比较高。同时,也有效缓解了供热企业与一些居民家庭之间的矛盾,创造了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居民住宅的品质得到提升,改造后居民住宅的气密性和隔声效果得到加强,防尘、降噪效果良好。同时,结合小区综合整治,居民环境面貌也得到了彻底改观,真正实现住宅小区“房屋暖、排水通、功能全、环境美、管理优”的宜居目标,节能改造真正成为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