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情况的报告。报告在肯定我市近年来在贯彻《条例》过程中所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提出我市供热工作在管理机制、工程建设及热价管理方面存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引发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
790台小锅炉难拆并
报告指出,目前,我市市区仍有7兆以下分散小锅炉790台。虽然我市已制定了相应的改造拆并计划,但因面临集中热源建设困难、个别企业缺少并网主动性和积极性,造成部分区域小锅炉拆并难度大。同时我市至今还有未实施改造的老旧管网1087公里,老旧管网发生爆裂等重大隐患的潜在风险较大。
【组成人员建议】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加快管网改造的力度和速度,以免在供暖期发生爆裂,造成大面积停热。
地热采暖维修居民损失大
据调查,目前我市较多采用的封闭式地板辐射采暖方式,虽然具有热效率较高、减少供热设施占地面积、有利于系统平衡等优点,但因有些工程对质量把关不严,再加上用户在装修时人为损坏等原因,经常导致室内采暖设施漏水。由于维修时需拆除混凝土地面和损毁部分室内装修,热用户损失较大。
【组成人员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改进封闭式地板辐射采暖方式的设计标准和施工工艺,使用户室内供热系统更加便于维修。
车库热费按住宅收争议多
审议中,组成人员还就报告提出的“车位和车库热费收缴标准不合理问题”进行热烈讨论。组成人员认为,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库(车位)热价缺乏统一标准,有的按车位分摊收费,有的执行居民住宅热价收费,由于收费混乱,居民反映较大。大家认为,目前地下车库(车位)冬季温度达到5—10℃即可,按住宅热价收费显然不合适。
有的组成人员认为,节能建筑比非节能建筑在能耗上节约幅度达到30%—40%,但是两者的热价并未差别化核算。
【组成人员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精确计算车库的热损耗,进行合理收费。同时参照外地经验做法,做好对节能建筑的认定,对节能建筑和非节能建筑实施差别热价,适当减收节能建筑热费。
热费计量收费难执行
报告指出,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市已实施热计量试点工作,同时明确了计量收费标准。但直至目前,由于受供热企业管理水平、管理成本限制,以及计量收费政策、推进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除少部分企业单位外,绝大多数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室温调控装置的居民热用户并未执行计量收费,仍旧按面积交费。
【组成人员建议】应对供热计量收费试点效果进行科学评估,确定符合我市实际的供热计量工作方向。
新区停热多住户温度难保证
报告指出,随着我市城市骨架拉开,新区如松北群力等小区空置率高、停热用户多。按照现行规定,对停热用户应收取全额热价的20%。这一标准低于供热企业平均支出的一半以上,难以保证未停热用户的室内温度。
【组成人员建议】上调协议停热用户的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收取标准。对松北、群力等区域的住宅小区还应当有针对性地研究控制停热的政策措施,完善停热条件与标准,确保供热运行安全。
审议中,组成人员提出意见建议将形成书面标准转交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编辑:李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