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记者从威海市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上获悉,威海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敲定了该市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时间表:从2012年冬季采暖期开始,威海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建筑实行计量收费;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具备改造价值的2486.41万平方米老旧住宅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到“十二五”末,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要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
作为全国首批12个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之一,自2008年开始,威海市积极推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供热价格试点工作并初见成效。据介绍,在2010年试点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25.7万平方米的基础上,2011年全市共完成改造面积411万平方米,占年初省计划的199%。经过两个采暖期的检验,冬天可使室内温度平均提高5℃-7℃,夏天可降低3℃-5℃,节能效果良好,改造工作得到了群众的积极拥护和社会的普遍支持。2011年,威海市通过节能改造节约原煤达4万余吨,节约资金3200余万元,节能改造项目运行效果逐步显现。
为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供热质量,降低供热成本,减轻居民采暖负担,提高居住舒适度,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近日,威海市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今后威海市坚持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用户配合”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敲定我市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时间表。
按照《意见》规定,从2012年冬季采暖期开始,威海市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3年冬季采暖期前,各市区的集中供热系统全部建成能耗在线监测平台。争取在2013年底前,完成全市具备改造价值的2486.41万平方米老旧住宅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其中,环翠区完成857.79万平方米,高区完成351.78万平方米,经区完成301.5万平方米,荣成完成363.99 万平方米,文登完成350.07万平方米,乳山完成261.28万平方米。到“十二五”末,威海市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任务。2012年年底前,威海市建成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所有大型公共建筑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加快改造高耗能公共建筑步伐,到2015年,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
据了解,为确保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稳步推进,会上,威海市政府与各市区政府(管委)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签订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目标责任书》,将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纳入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